关于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关于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桂政督查[2018]10号)要求,对《2017年部分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问题中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清单》中所列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一些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有计划地逐步整改到位。
二、工作分工(排名第一的为牵头股室)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1、国土部门划定的基本农田与林业部门认定的林地范围重叠
以岑溪市林业局的森林资源数据库为基础,叠加岑溪市区辖区基本农田数据,发现林业部门认定的林地范围与国土部门划定的基本农田范围存在重叠情况,面积共67420.92亩,分布在筋竹镇、南渡镇等14个乡镇。
整改措施:在下一轮基本农田划定中,我局将加强与林业部门的沟通、衔接,避免再出现基本农田与林地重叠的情况。
责任领导:莫恭颖
责任人:程沛雄
责任科室:规划科技和耕地保护股
整改时限:2020年前
2、国土部门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与林业部门认定的林地范围重叠
以岑溪市林业局的森林资源数据库为基础,叠加岑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发现林业部门认定的林地范围与国土部门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存在重叠情况,面积共17427.20亩,分布在筋竹镇、南渡镇等14个乡镇。
整改措施:国土部门划定的建设用地包括了规划的建设用地和现状的建设用地。在最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中,我局已与林业部门充分对接,林业部门认定的保护林没有划入建设用地区,规划划入的是一般林地,而一般林地在办理相关项目建设用地手续时是必须同时办理林地审批手续。为此,规划的建设用地与林业部门认定的林地重叠符合相关规定。
责任领导:莫恭颖
责任人:程沛雄
责任科室:规划科技和耕地保护股
整改时限:2020年前
(二)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
1、审批采矿权用地范围与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叠
审计结合高清影像、地理国情普查等基础数据、发现岑溪市祥云花岗岩矿、岑溪市国瓷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诚谏镇诚谏社区灵娘高岭土矿、岑溪市国瓷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诚谏镇陀村高岭土矿、杏耀手机登录地址岑溪市六云石料有限责任公司绿云石场共4家露天开采矿山,审批采矿权范围与基本农田重叠;岑溪市龙塘钛铁矿、岑溪市筋竹镇铅锌矿2家地下开采矿山,存在破坏耕地、建筑物占用农田情况。以上6家矿山占用基本农田合计60.693亩。
整改措施:
(1)岑溪市祥云花岗岩矿、岑溪市国瓷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诚谏镇诚谏社区灵娘高岭土矿、
杏耀手机登录地址岑溪市国瓷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诚谏镇陀村高岭土矿、岑溪市六云石料有限责任公司绿云石场共4家露天开采矿山虽然采矿权范围与基本农田重叠,但没有损毁破坏基本农田。祥云矿采矿证在2019年4月到期,其它3个矿山采矿证在2018年到期,上述4个采矿权在办理延续登记时予以扣除基本农田,否则不予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我局已对上述4个采矿权人发出告知书,要求采矿权人不得圧占、损毁基本农田,在采矿权延续时予以扣除,并由采矿权人作出书面承诺。
(2)岑溪市龙塘钛铁矿为我局发证矿山,初始发证时间为2003年9月,属于露天开采矿山,矿区范围0.0143平方公里(合1.43公顷),矿区范围一直未改变。该矿在2003年已取得《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补办岑溪市岑城镇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钛铁矿山项目采矿用地手续的批复》(梧政函[2003]60号),批复1.4347公顷作为开采钛铁矿建设用地。由于在二调时历史资料缺失,导致本已批准为建设用地的范围未能如实及时进行调整,因此,造成历史已变为建设用地的土地现仍为基本农田,拟在下一轮基本农田调整时进行划出。
(3)岑溪市筋竹镇铅锌矿属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证的历史矿山,该矿于1983年筋竹镇政府企业站投资筹建鸭坑铅锌矿并上马开采以来,窿道口及生产生活场地一直没有变化,但在二调基本农田划定时的疏忽造成没有及时进行调整,拟在下一轮基本农田调整时进行划出。
(4)对采矿权新立出让及采矿权扩大范围变更登记的,在选址时矿管、规耕等部门要加强沟通,确保不再出现矿区范围与基本农田重叠的现象发生。
责任领导:陈光信、莫恭颖
责任人:覃健帮、程沛雄
责任科室:矿产开发与地质勘查储量股、规划科技和耕地保护股
整改时限:2020年前